立法会通过职安条例修订 最高罚款增至1000万
2023-04-19 18:14
立法会大会今日(19日)三读通过《2022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及其修正案。今次修例包括将公然违反涉及极严重职安健违法行为的罪行最高罚则,提高至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在二读发言中,选委界议员陆颂雄指职安健条例超过20年未有修订,而近年相关条例的最高罚款更只有7.4万元,对于大公司而言只是「小数目」。他又说对于犯下严重罪行的职员过于慈祥,是对其他「打工仔」的残忍。他表示如公司没有实施任何安全措施,导致罚款1,000万元并不苛刻,指出无法对死者有任何补偿,仅仅彰显公义,他更说希望法例修订后不会执行,相信雇主亦不希望执行。
陆颂雄建议加强巡查制度,指出审计报告批评劳工署的巡查力度不足,甚至有「走过场」的情况,导致意外发生。他又提及安全主任制度需与时并进,很多安全主任「有责无权」,相信法例仍有改善空间,认为如果法例实施后工业意外情况仍未得到改善,则需「加辣」,但他强调不希望相关情况发生。
选委界议员陈绍雄指出,今次法例修订令业界人士哗然,认为只是针对雇主,并未涵盖整个业界的所有持分者,加上罚款额过高,对业内中小微企业造成沉重的营运压力。他指出在委员会审议条例期间,提出3项修正案,反映业界意见及忧虑,除上述3个范畴修订引起业界担忧外,在进行审议时,亦发现部分条例修改建议「既不合理、又无逻辑」,如在现今社会极之容易取得饮用水的情况下,雇主没有提供饮用水的罚则由1万元大幅增加至10万元;但没有检查好吊重机器及起重装置的违规行为、提供虚假陈述等罪行,当局当时仍然建议下调罚则,认为容易发放错误信息,令业界掉以轻心。
陈绍雄又指,循公诉程序被定罪雇主、工业经营的东主或处所的占用人的罚款额时,除被定罪单位的营业额外,亦须考虑相关单位提交的财务资料,他认为该项修定符合普通法的量刑原则,相信可以释除中小微企业的担忧。
自由党主席邵家辉指出在成立职安健法则后,每1,000名工人受伤比例由59.6人下降至2021年的15.2人,跌幅达74.5%,而过去20年死亡人数由65.2人跌至24.3人,是过往20年的努力,但他表示「一宗意外都嫌多」,认为当局并没有适当执法,相信当局只要执法即可令相关业界好好守法。他又表示明白商界对职安健法例修改有一定忧虑,亦希望政府需留意罚则,市民、商户如何适应,避免影响本港的营商环境。
选委界议员陈沛良指改善本港的职安健表现,不能只单论提高罚则,而是应该采取全面综合的方面,需改善雇主及雇员的职安健意识,才可以有效减少工作地点发生的意外。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提出修正案后,功能界别地产及建造界议员龙汉标表示,原则上不同意将营业额或财务资料和罚款挂勾。陆颂雄指出修定案中提出法庭拥有豁免权,法庭是可以就被定罪单位的综合财政状况定其罚款,澄清中小微企业并非必定被罚款1,000万元,而是有适当并具有阻吓力的罚款。
记者:李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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