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4人否认暴动等罪 控方指证据肯定众人身处现场参与暴动

2023-04-04 17:01

理大冲突中警方防暴车辆与示威者对峙。资料图片
理大冲突中警方防暴车辆与示威者对峙。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有人在网上发起「围魏救赵」行动,事后213人在油尖旺一带被捕。涉及6名男女的案件,其中4人否认暴动等罪,今日(4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开案陈词指,即使各被告没有被辨认、观察或被拍摄到做出破坏社会安宁的作为,但本案证据已令法庭可以肯定他们必然知道现场的情况,包括附近的人、火光及气体等。案件押后至周四(6日)续审。

控方开案陈词指,2019年11月11日起,大批示威者进占理工大学,理大一带发生暴动和其他违法事件,警方在理大附近设防。理大事件发生期间,有人透过LIHKG 和Telegram等不同渠道呼吁上街组成战线,营救理大内示威者,其中战线包括弥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带,而这些内容和理大事件的一般情况都是广为人知的,包括各被告。

为应付示威活动,警方成立若干总区应变大队,亦因应示威活动,成立了特别战术小队。2019年11月18日下午约9时,东九龙总区应变大队到弥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带处理示威活动,但推进期间遭示威者投掷汽油弹等杂物,警方需发射催泪烟,以驱散示威者,其他小队则在稍后时段抵达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继续与示威者对峙。同日下午约11时26分,警方展开围捕行动,冲前驱散后设下一个大约长方形的封锁区,南至北为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东至西为两边碧街,最终截获213人,当中包括被告梁少明、谢健乐、黄家荣及张创发,并被送到医疗区作治疗或送院治理,且有4名警务人员因执行职务受伤。

控方再指,根据入境处就各被告的「香港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的记录,他们并非居住在涉案地点附近,本案毫无疑问发生了暴动,法庭可根据案发时的社会环境、有关地点并非正常日常生活的状态、各被告必然在场但有充足机会离开暴动现场,以及自身装束或携带装备,包括黑色外套、黑色背包及口罩等,被告梁少明另藏有一支雷射笔。

控方总括,虽然本案各被告没有被辨认、观察或被拍摄到做出破坏社会安宁的作为,但本案证据已足够令法庭肯定他们身处现场并参与暴动,包括起码作为鼓励的一份子,加上就梁面对射另一罪,考虑到涉案物品的性质,当时的整体环境和被发现的情况,法庭可以肯定其犯罪和非法意图。

今日出席聆讯的被告为梁少明(45岁)、谢健乐(23岁)、黄家荣(19岁)及张创发(30岁)。他们均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梁另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1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另同案被告郭杰超(20岁)及刘思彤(25岁)早前已承认暴动罪,暂定还押至5月11日进行求情。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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