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呼吁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尽快申领牌照
2023-01-09 20:06
民政总署署长张赵凯渝上周六(7日)出席香港物业管理师学会举办的「2023年物业管理年度启动仪式」时作出提醒,《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下的发牌制度今年8月1日起全面落实。届时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必须按法例规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提供物管服务。
民政事务总署呼吁尚未领牌的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尽快作出牌照申请,业主立案法团/业主组织亦应敦促其聘请的物管公司尽快申领牌照。
民政总署表示,透过《物管条例》实施强制发牌制度,订定物管公司和物管人的专业要求,可提升物管服务的质素,从而推动物管业的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已经发出接近300个物管公司牌照及超过1万个物管人牌照。民政总署预期发牌制度全面实施可惠及约2万8千幢私人楼宇及超过360万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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