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法工委:可追溯至《香港国安法》施行之日
2022-12-30 21: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作出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今次释法的安排。根据新华社报道,法工委负责人指,香港社会针对是否可以聘请无本地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涉国安法的案件产生重大分歧,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阐明有关条款的含义,明确解决有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是必要的、可行的。
至于是否有追溯力,负责人称根据立法法第50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即是今次的解释同《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追溯至法律施行之日。
被问到黎智英案已完成了相关法律程序,今次释法会否影响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法工委负责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法律解释,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适用法律的依据,属于立法解释,属于国家立法层面的制度规范,常委会并不直接处理具体司法案件,亦不同于司法机关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作出的司法解释。
负责人又称,今次释法有利于厘清有关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及时妥善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对香港居民依法正确行使,选择律师的权利,对特区依法正确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将带来正面的、积极的效果,不存在损害特区高度自治权问题。
负责人进一步指出,《香港国安法》第七条规定,特区应当尽早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律,会议上更有意见明确提出,特区应及时修改完善本地相关法律,包括《法律执业者条例》等,充分运用本地法律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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