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两宗外泄个案 私隐公署裁定违私隐例 涉人为失误、缺资料保障意识
2022-12-29 15:08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完成对选举事务处两宗个人资料外泄事故的调查,今天(29日)发表调查报告。公署裁定选举事务处违反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并送达两份执行通知。
首宗调查个案涉及今年3月23日,一名选举事务处文书主任,错误地将两个载有约15,000名选民登记资料的档案,以电邮发送至不明收件人。私隐专员锺丽玲经调查后认为,这宗个案主要涉及人为错误,认为选举事务处职员没有遵从部门有关资讯科技保安的指引、职员的资料保障意识不足,以及选举事务处的资讯保安措施不足,是导致今次资料外泄事故原因。
至于另一宗调查个案发生在4月底,选举事务处错误地将一名选委送交的联络资料回条,错误地夹附在传送给38名选委及26名选委助理的测试电邮,该回条载有一名选委及其助理的姓名、电邮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签署。私隐专员经调查后认为这宗个案主要是由人为错误所引起。这宗个案是由于相关职员的疏忽及缺乏资料保障的意识,以及选举事务处相关工作流程不足所导致。
私隐专员锺丽玲认为,两宗个案突显选举事务处没有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个人资料受到保障,裁定选举事务处违反《私隐条例》相关规定,私隐专员已向选举事务处送达两份执行通知,指示选举事务处纠正以及防止有关违规情况再发生,包括要求选举事务处采取技术性保安措施管控电邮系统的使用,检视并改善收集选委个人资料及发送大量附有个人资料的电邮的工作流程,及加强有关资讯保安及个人资料保障的培训等。
除此之外,私隐专员乐见选举事务致力从事件中汲取教训。在两宗事故发生后,选举事务处已加强保安措施及检视相关的处理个人资料的工作流程,以加强个人资料私隐的保障。
选举处:接纳调查报告
选举事务处回应指,接纳私隐专员公署的调查报告,并会采取执行通知所指明的步骤及跟进报告所提出的建议,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选举事务处认同调查报告所指,两宗事件主要涉及人为错误及缺乏资料保障意识,而选举事务处亦应采取更严格的预防措施以减低员工疏忽或未有依循指引所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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