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会候选人维园集会涉阻差办公 因腰伤押1月杪判刑

2022-12-16 15:27

被告文念志希望有个公正和稳妥的裁决。王仁昌摄
被告文念志希望有个公正和稳妥的裁决。王仁昌摄

2019年区议会选举前夕,3名区议会选举候选人在维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选举集会,均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经审讯后3人被裁定罪成。3名被告当中,陈振哲及郑仲恒早前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文念志则原定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惟辩方今向法庭申请再押后判刑,指文念志因工而腰部受伤,其医疗报告仍未备妥,所以感化官仍未能就社会服务令适合性作出建议。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遂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30日判刑,以待进一步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依次为前大埔区议员文念志(31岁)、前大埔区议员陈振哲(49岁)及沙田区议员郑仲恒(3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故意阻挠高级督察18506、女总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张志伟。

文念志到法院时一度在庭外表示预计自己须还柙或入狱。当被问到未来计画时,文指「我自己都答唔到自己」,他提到去年因另案而入狱2个月,今年工作时腰部受伤,休假至今,他现只希望案件尽快完结,指缠绕3年的事,希望法庭有个公正、合适和稳妥的裁决,自称有很多事情想做,因本案而「延迟再延迟」。文念志另感谢传媒对本案关注,指2023年是新开始,亦祝福「希望2023年,香港人会过得更好。」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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