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区议员涉维园集会阻差办公罪成 准保候判

2022-11-03 18:20

左起:郑仲恒、陈振哲及文念志。资料图片
左起:郑仲恒、陈振哲及文念志。资料图片

2019年区议会选举前夕,3名区议会选举候选人文念志、陈振哲及郑仲恒在维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选举集会,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早前三人否认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今日(3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押后案件至11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全部被告续准担保。

裁判官裁决时指,即使辩方声称三名被告当时是合法合理地在维园进行区选宣传,其选举集会不应构成非法集结,加上其衣着和行为都与维园外的示威人士不同,没有作出扰乱的行为,因此有权继续停留在维园,不明白警方为何需要驱赶,惟裁判官直斥,在警方多次劝喻他们离开之下,仍然询问「封锁线是在哪里」,同时不断地叫嚣,吸引在场传媒的采访,导致后退的空间不断减少,可见3人明显地阻挠警方执行职责,有意图拖慢他们的进度,增加恢复维园秩序的难度。

 郑仲恒(黑色西装)。
郑仲恒(黑色西装)。
文念志。
文念志。
陈振哲。
陈振哲。

辩方求情称,被告文念志对于犯案有不断地反省,承认案发时非常冲动,以及案件的漫长审讯已对他心理和精神健康造成打击,且被告陈振哲一生热心公职,热心社会,更曾担任食环署殡仪工作的导师。辩方续指,被告郑仲恒于前年开始担当沙田安泰选区议员,工作期间受到地区人士所爱戴,及主动与政府部门合作,有著良好的沟通,故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让3名被告能够有更生的机会。

被告依次为前大埔区议员文念志(31岁)、前大埔区议员陈振哲(49岁)及沙田区议员郑仲恒(3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故意阻挠高级督察18506、女总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张志伟;文另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对讲机罪。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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