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罗健熙非法集结脱罪 另4人罪成押12月杪判刑

2022-11-30 11:46

罗健熙被判罪名不成立离开法院。锺瀚霖
罗健熙被判罪名不成立离开法院。锺瀚霖

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民主党主席罗健熙与另外3人涉在尖沙嘴科学馆外参与非法集结,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26岁男记者被控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他们均否认所有控罪受审,法官练锦鸿今日(30日)于区域法院裁定3人非法集结罪成,罗健熙罪名不成立,馀下一人意图摧毁或损坏财罪名不成立,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4人的背景报告,期间须还柙惩教署看管。

被告莫德惠。资料图片
被告莫德惠。资料图片
被告邓卓儒。资料图片
被告邓卓儒。资料图片

练官裁决指,被告罗健熙自辩称当日打算步行至红磡火车站,探访一位时任南区区议员的区诺轩,同时承认对理大事件有认识,但期间「没有特别留意」有警员驻守于科学广场及科学馆道,并没有留意市民不要到理大及封锁了红磡火车站等事情。惟练官批评,认为是他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积政治本钱,希望塑造一个与示威者站在同一阵线的形象而身处现场。

练官续指,虽罗在发生非法集结之处一带流连,但当中并无作出显见的鼓励及参与对峙的行为或动作,加上当中没有显示他有其他动作或与其他示威者有任何互动,以及他身穿的衣服,与一段示威者不同,其身上更没有「保护性」装备,目的只是吸引眼球,增加曝光及其知名度,亦可能是藉此号召、鼓励其他参加者,故他的被捕至少是自招嫌疑所致,故裁定罗健熙罪名不成立。

而练官对其馀3名被告的控罪表示,考虑总证据后指出他们有意图及在行动上参与非法集结,并向理大进逼、抗议及抵抗警方执法。另就该男记者的控罪,练官认为他管有雷射笔及万用钳目的是与警方发生冲突时使用,以阻碍执法或向他们挑衅。

被告依次为陈重谊(70岁,无业)、谭浩鸣(22岁,无业)、莫德惠(38岁,小学教师)、罗健熙(36岁)及邓卓儒(26岁,记者)。控罪指,陈、谭、莫及罗同于2019年11月11日,在尖沙嘴科学馆广场一带参与非法集结;邓则被控同日,管有7条索带、1个能发出雷射光束装置及1个配有刀具的多用途工具。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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