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3男非法集结袭警罪成判囚11个月至11个月4周 官:定罪后无甚悔意可言
2022-10-19 17:25
2019年8月底「荃葵青大游行」后有示威者于荃湾区堵路,与警方对峙冲突,3男事隔2年后被控非法集结、袭警等罪,经审讯后全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李志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指,事发时社会事件此起彼落,没有证据显示三人曾作极端暴力行为,考虑到本案因律政司造成延误,分别判他们监禁11个月至11个月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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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判刑时指,3名被告经审讯后定罪,无甚悔意可言,其背景亦没有特别减刑因素。而本案集结参与人数不少,案发范围颇大,时间也不短,事发时正值社会事件此起彼落之时,但没有证据显示三人曾作极端暴力行为,他们罪责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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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以12个月监禁作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律政司也公允地同意检控有所延误,扣减一个月刑期,判囚11个月。
至于另面对袭警罪的首被告何卓轩,李官不认同此罪与非法集结属同一事件,法庭应视作独立事件考虑,故就此罪判囚8周,基于量刑整体性批准部分刑期与集结罪同期执行,何的总刑期为11个月4星期。
李官特别提到,无法同意被告李㑊橉大律师所援引的案例,因本案集结人数、范围、暴力使用程度及规模,与该案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李官同意可就李的身体状况给予考虑,不过他2014年曾有暴力案底,故此两项因素互相抵销,没有进一步扣减。
辩方求情指,没有证据显示三人曾在集结中使用武器或作出堵路、掟砖等暴力行为,其中何卓轩虽曾以手及身躯撞向警员,惟幸而警员只是擦伤,希望袭警罪与非法集结罪同期执行。张家荣过去积极服务残疾人士、弱势家庭等,2017年曾获时任政务司司长签发嘉许状。李㑊橉则身患心脏病、脂肪肝等问题,还押期间一直住院,又指因本案承受压力,导致内分泌失调,引发糖尿病。
3名男被告24岁运输工人何卓轩、25岁无业张家荣及29岁调酒师李㑊橉同被控于2019年8月25日,在香港新界荃湾杨屋道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何另被控袭击警员9670冯权安。同案2名女被告23岁女学生符凯晴及22岁女教师郭芷晴,早前分别同判囚11个月。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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