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律政司向所有外聘大状发信 要求外聘大律师维护《港区国安法》
2022-11-21 14:55
《星岛独家》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今日(21日)致函给所有外聘大律师(Briefed-Out Counsel),首度引述《港区国安法》要求他们在履行外聘检控工作时必须「表忠」,确保自己在处理外聘检控工作中不会存在「利益冲突」,或避免任何可见的利益冲突情况。该等在刑事检控科外聘名单中的大状均须签署作实,承诺在处理律政司外聘案件时,在未有得到律政司司长书面的批准下,绝不准泄露相关案件的内容资料给任何人士。
消息指,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为了提高外聘大律师的的高质素专业表现,乃向纳入为外聘名单中的各大律师发信,说明要求各外聘大状须要遵从专业及诚信守则,并要签名作实,于12月5日或前将签妥文件寄回律政司刑事检控科。
据了解,律政司是首度要求外聘大状「表忠」,在函信中并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6条的内容,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信中亦提醒各外聘大状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根据其性质以何理理由定为违背国定安全利益的行为或活动。
今次发出的函件要各外聘大状签署承诺处理外聘案件时要遵守「保密协定」,包括不得将所有涉及案件的文件资料等一切泄露给任何人士或组织。
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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