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男司机准5万元保释 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得受访

2022-10-28 13:01

被告陈凯量。 资料图片
被告陈凯量。 资料图片

组织「光城者」七名成员涉嫌策划炸弹袭击,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其中一名任职司机的24岁男被告陈凯量今(28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控方表示不反对被告的保释申请,李运腾法官遂批准他以5万元现金保释外出,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 

「光城者」7名成员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请点击组图浏览:

组织涉租用宾馆,疑辟作实验室制造TATP土制炸弹,图为警方检获的证物。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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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中怀疑「金主」被捕。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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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检获的部分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检获的部分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展示检获的部分证物。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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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光城者」七名成员涉嫌策划炸弹袭击,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 资料图片
组织「光城者」七名成员涉嫌策划炸弹袭击,被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 资料图片

7名被告依次为司机陈凯量(24岁)、中六女生郭文希(18岁)、中三男生何裕泓(17岁)、中四男生欧文(19岁)、中三男生(15岁)、中四男生(15岁)及中五女生苏颖贞(18岁)。他们被控于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在香港一同及与其他人串谋,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区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爆炸、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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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腾法官遂批陈凯量以5万元现金保释外出,他期间须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需居于报称地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他在保释期间不得接受传媒访问,不得发布或转载有可被视为危害国安的意见及陈述,不得作出可被视为危害国安的行为、不得组织及干犯对抗中央或港府的活动。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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