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歌法》定罪│奏国歌期间高举港英旗 网媒记者判囚3个月
2022-11-10 14:32
剑击港队代表张家朗在2021年7月26日东京奥运中夺得花剑个人赛金牌,当晚过千名市民在观塘apm商场观看赛事直播,其中一名网媒记者在商场屏幕播放中国国歌期间高举香港英国殖民地时期旗帜(港英旗),被控一项侮辱国歌罪,成为首宗《国歌法》在香港生效后的定罪案件。他今(10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判刑时指他明显是有备而来,有著周详的计画,终判处入狱3个月。
案情指,去年7月26日晚上9时许,过千人在观塘创纪之城5期apm商场内观看张家朗夺得金牌的颁奖典礼,其后在国歌奏起时,染上金发的被告拿出一面港英旗,商场内就有市民发出嘘声及大喊「we are Hong Kong」,同时亦有市民选择报警处理。警方到场后拘捕被告,并搜出一张「自由人快讯」的记者证。案情续指,据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报告,港英旗是香港与英国的连结,自从香港1997年回归后已暂停使用,故被告案发时挥舞港英旗的行为是属于有意图侮辱国歌。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自小患有自闭症及低智商,就读于特殊学校。案发时靠伤残津贴维生及兼任义务记者,他现时已感到后悔,明白须要用合法途径去表达意见。惟裁判官判刑时指,考虑到侮辱国旗的案例,认为监禁刑期不应少于4个月,加上被告有预谋去轻蔑、鄙视及侮辱国歌,从而引来不同政见人士的冲突,以致出现暴力的风险,须判处监禁。
控罪指,被告梁恩宁(42岁)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创纪之城5期APM商场内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即播放中国国歌期间高举香港英国殖民地时期旗帜。
本报记者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