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一姐薛影仪改判缓刑 官指原审未考虑事主挑衅激化矛盾
2022-10-12 11:08
「亚视一姐」薛影仪去年9月在朗屏邨乘电梯没有佩戴口罩,被街坊拍摄,薛影仪多次起飞脚踢向街坊。薛影仪今年3月承认普通袭击及违反「口罩令」2罪,判囚2星期,罚款5000元,上周五(7日)上诉得直,改判监禁2星期,缓刑18个月。法官李运腾今早于高等法院公布书面理由,指出原审没有考虑到案发前事主挑衅,激化矛盾制造紧张,薛影仪暴力不算严重,只想摆脱对方,故改判缓刑。
阿仪涉起飞脚踢街坊违口罩令,请点击组图浏览:
李官重申遗憾控辩双方原审时没有邀请裁判官苏文隆观看案发录影片段,片中事主甫一开始便以不友善语气叫唤薛影仪,一直穷追不舍3分钟沿途拍摄,又粗言辱骂,声言「日日喺屋企等你」再嘲讽其身材,在事主阻挡离开下薛影仪才踢向事主。李官认为原审没有考虑到案发前事主挑衅,已足以为普通袭击罪重新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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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续指薛影仪虽有案底,但并非积犯,不应以此加刑,原审以「冥顽不灵」来形容亦略嫌过火,即时监禁14日明显过重。李官认为事主对薛影仪反应不成比例,正当处理方法应为向当局投诉,事主做法不值得鼓励,不但没有必要,而且会激化矛盾制造紧张,推高冲突风险,加之薛影仪暴力不算严重,只想摆脱对方,故改判缓刑。李官补充各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工作繁重,控辩双方有责任协助法庭,避免不必要错误,本案上诉重可避免。
37岁被告薛影仪报称艺术家,承认于2021年9月30日,在朗屏邨悦屏楼袭击邱淑秋,以及在同日身处朗屏邨悦屏楼的电梯大堂时没有佩戴口罩。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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