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郭卓坚就2万「免针纸」司法覆核 政府疑「漏招」无刊宪

2022-10-12 06:55

郭卓坚就2万「免针纸」司法覆核。
郭卓坚就2万「免针纸」司法覆核。

「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司法覆核二万张「免针纸」无效决定的案件,昨天高等法院发出临时禁制令,暂缓执行原本今日失效的决定,直至审判完结。对于法院发出临时禁制令,据闻政府都有心理准备,但对于最终获得胜诉,仍然甚具信心。

不过,昨天法庭内另一争议,却惹来政府「漏招」嫌疑。事关代表政府的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廖冠华在庭上解释政府决定,指政府前日(即十月十日」刊宪,餐饮及表列处所负责人不可接受任何人持有七名被捕医生发出的「免针纸」内进处所。法官质疑两星期前政府已发新闻稿指涉案「免针纸」将于十月十二日失效,当时决定法理基础何在?廖冠华解释当时并非正式决定,仅为行政决定向有关人士发出警告,直至医务衞生局局长昨日援引第599L章《疫苗通行证规例》,「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有必要发出该指示」,方刊宪正式决定,指示负责人不可接受七名被捕医生发出的「免针纸」。

廖冠华此一说法,难免令外界质疑,政府两星期前发出新闻稿时,是否「漏招」没有刊宪,直至郭卓坚提出司法覆核,才「补镬」刊登宪报,巩固法理基础。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承认,政府所有决定,要通过刊宪才能够成为正式决定,但他无法评论,政府要到前日才将决定刊宪,是否「补镬」行动,因为他并不清楚政府的决策过程。但亦有政府官员表示,政府经常都在决定生效前两三日才刊登宪报,前日刊宪不代表政府就有「漏招」或「补镬」。而最重要的,是前天的刊宪,已令决定有法律基础。

另一政府消息人士则更指出,整个「疫苗通行证」制度有一个法律框架,赋予医衞局局长作出豁免或不豁免决定,这个法律框架,并没有规定局长要将决定进行刊宪,因此,两周前只发出新闻稿,并不代表「漏招」。他指出,两周前的新闻稿与前日的刊宪,针对的是不同对象。两周前新闻稿的对象是持有该批「免针纸」的人士,通知他们,他们持有的「免针纸」将会失效,令他们可以及早作出补救措施;而前日的刊宪,则是针对食肆,通知他们不得接纳这类「免针纸」。而无论是新闻稿或刊宪都有效力,因此不存在「漏招」或「补镬」问题。

今次政府宣布二万多张「免针纸」失效,立法会议员江玉欢上周质疑决定没有法律授权;汤家骅则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指局长有权决定某豁免证明书是否附合「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之法定条件,从而决定持有该证明书人士可否进入表列处所。究竟谁是谁非,要由法院作出判决。但若政府能在郭卓坚提出司法覆核前刊宪,或许少了今次惹人遐想的「漏招」疑云。

全文刊《星岛》专栏「大棋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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