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0人被控违《反恐条例》串谋爆炸杀警 还押转高院判刑或审讯
2022-10-03 18:35
2019年12月「国际人权大游行」前夕,警方在全港各区突击搜查搜出步枪、手枪、爆炸品及弹药等武器,13名男女涉嫌在轩尼诗道准备炸弹串谋杀警被控12罪,其中10人遭控方首次引用《反恐条例》,控告「串谋作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罪」,最高可处终身监禁。案件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处理交付程序,裁判官刘淑娴应控方申请,将19岁补习男教师的串谋谋杀、管有枪械或弹药意图危害生命和使用枪械或弹药意图拒捕3罪;33岁无业男的串谋作出对订明标的的爆炸罪;21岁仓务员的协助及教唆制造爆炸品意图危害他人生或财产罪;及28岁维修技工的串谋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和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2罪,一同交付至高等法院判刑。同案其馀被告则交付高等法院审讯。全部人续还押监房看管。
13名被告依次为22岁无业黄振强、24岁工程人员吴智鸿、22岁学生张俊富、20岁张铭裕、21岁学生严文谦、19岁补习教师苏纬轩、33岁无业彭军壕、21岁仓务员蔡凯明、28岁维修技工陈玉龙、24岁电影制作员李家田 、29岁技术员赖振邦、29岁女设计师锺雪莹及24岁物业管理助理许湛荣。
黄振强、吴智鸿、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苏纬轩、彭军壕、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10人被控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期间,与林铭浩(音译)、梁靖熙(音译)及张健信(音译)及其他人非法及故意地向特定目标送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装置,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交替控罪则指上述10人在同一期间串谋他人非法或恶意制造爆炸品,作出任何作为意图藉爆炸品导致爆炸,或串谋导致爆炸而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串谋谋杀罪指,上述10人于2019年8月1日至12月8日,与林铭浩、梁靖熙及张健信串谋谋杀香港警务人员。
另外,黄振强及张俊富被控于上述日子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一单位内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属于爆炸品的任何物品,即2盒烟火。蔡凯明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教唆吴智鸿及赖振邦制造两个引爆器,意图危害或容许他人藉以危害生命及财产。
苏纬轩、锺雪莹、吴智鸿及李家田被控管有枪械或弹药意图危害生命罪。吴智鸿被控2019年12月8日于在炮台山富泽花园一单位内管有弹药及武器,意图危害他人生命,即1把手枪、4个弹匣及106发弹药。苏锺被控于2019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园一单位管有1把步枪、6个含211弹药及2个含30发弹药的弹匣,意图危害生命或容许他人藉以危害生命。苏另涉同日在大埔翠屏花园地下使用枪械或弹药,意图抗拒合法拘捕。苏另涉在同日同地使用一支弹匣内含弹药的手枪,意图抗拒或阻止对被告本人或其他人的合法逮捕。李则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管有1把手枪、1个弹匣及14发弹药。
张俊富和陈玉龙被控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张俊富被控于2019年12月8日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一单位内持有未经许可的武器,即4个内含诺香草胺的喷雾罐。陈玉龙被控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月17日,在香港串谋苏纬轩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于2020年1月17日在沙田广源邨广松楼一单位,无牌管有一支手枪、4 个弹匣及 92 颗弹药。
法庭记者:陈子豪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