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陈日君何秀兰等6人不认罪 控方将召5证人料2日内完成所有证供
2022-09-26 09:29
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前主教陈日君、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何秀兰、艺人何韵诗及岭南大学前副教授许宝强,涉请求外国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被捕,5人连同基金秘书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6人否认传票控罪,案件今日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预计审期5天。
案件今日开审,请点击组图浏览:
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何沛谦、彭耀鸿及大律师林国辉,案件由裁判官严舜仪主理。本案争议为控方能否证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属《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以及被告为基金干事。
周天行交代将会传召5位控方证人,其中2位辩方需要盘问,预计2日可以完成所有证供。严官表示抱歉因身体抱恙致案件押后1星期,批准辩方只要有法律代表在场,被告如有不适等可以暂时离席。彭耀鸿强调要求控方说明612基金如作为社团于何年何日成立,严官反驳控罪所指社团泛指有若干人组织起一个社团,「612名来㗎啫」,控方指社团2019年6月15日后由始至终没有登记,故本案传票属持续控罪。彭耀鸿明言反对本案属持续控罪,故应重视612基金成立日期,何沛谦附和,严官举《税务条例》为例,指组织逾时没有呈交周年申报一如本案,均属持续控罪,辩方可适时陈词争议,何沛谦另提到将争议传票逾时检控。
何沛谦又不解控方开案陈词中有关社团定义段落,大篇幅引用政治目的、诉求和理念等,究竟作为何等检控基础,而且相关陈述并不适当,与案无关「好多完全不需要」。严官认为控方仅引此以证明612基金作为社团存在运作,以致涉案条例适用,交代本案不会处理政治上对错,「唔会因为呢啲影响呢宗传票判决」,又反问「点解定义政治做坏嘅嘢?」
李志喜则提到控方单方面引用《国安法》获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出手令,来交出本案部份证据用于本案非《国安法》案件,质疑做法非常不公,提问到严官是否《国安法》指定法官,质疑如非指定法官却检视相关证据会对被告有欠妥当,其次将涉案证据公开呈堂会为被告带来重大风险。
传票控罪指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施城威,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151章社团条例5(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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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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