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涉没于限期内注册 陈日君等6人不认罪9.19审

2022-08-09 15:18

左起:何韵诗,许宝强,陈日君,吴霭仪,何秀兰。资料图片
左起:何韵诗,许宝强,陈日君,吴霭仪,何秀兰。资料图片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前主教陈日君、大律师兼前议员吴霭仪、艺人何韵诗、前岭南大学学者许宝强及前议员何秀兰,涉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对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干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反《港区国安法》于本年5月被捕,他们与该基金秘书兼社民连成员施城威,各被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他们不认罪,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进行审前覆核。案件定于9月19日审讯,预计审期5天,并预留2天半作结案陈词。

辩方今日均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等代表,控方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案件由裁判官严舜仪主理。周天行交代案件已排期于9月19至23日以中文审讯,将会传召12名证人,另以英文陈词,而本案争议为控方能否证明612人道支援基金属《社团条例》下的本地社团以及被告为基金干事。彭耀鸿则指收到20箱涉案文件,惟质疑「点解会同(上述)两个议题有关」,又引述控方指控「612基金」是一个「个体」,要求控方「最低限度你话畀我哋听,点解(612基金)系一个社团?点解被告系社团干事?」

彭交代将不争议证物链及身分,至于宪法争议方面,彭澄清并不是要剔除涉案条例,而是诠释条例时考虑宪法保障。彭续指陈词内容大部分涉及法律观点,而且将会引用英语案例,向被告索取法律指示后,坚持以英文陈词比较恰当。严官回应「我唔会做一份又英又中嘅裁决」,忧虑翻译陈词未能准确表达辩方意思,然而终决定以中文裁决。彭又提到审讯时自己代表陈日君及何秀兰,其馀被告分别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何沛谦及大律师林国辉代表。

传票控罪指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施城威,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团的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151章社团条例5(1)的规定。

星岛新闻集团庆回归25周年专题网站,请即浏览 
立即下载 | 全新《星岛头条》APP :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