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会候选人曾锦荣涉图欺诈选举开支押11月讯 控方不排除新增控罪

2022-09-23 11:31

被告曾锦荣(左)。
被告曾锦荣(左)。

28岁前屯门区议员曾锦荣涉嫌在前年的立法会选举中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陈述书,以及讹称招致8,000元选举开支。曾昨日离境时被捕,遭廉署起诉「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及企图欺诈两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时毋需答辩,控方称不排除新增控罪,申请押后案件。裁判官温绍明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每周向警署报到一次、不得接触证人等,他将在11月18日再到庭应讯。

被告曾锦荣被控于2020年9月29日,在香港,在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在根据第554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37条提交的选举申报书内,作出他明知或理应知道属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被告另被控同日在该选举(社会福利界)中招致选举开支,即在同年2020年7月29日至9月28日期间雇用徐嘉俊为选举助理所支付的港币8,000元,并企图欺诈选举事务处支付所有津贴,而导致自己获得利益或对方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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