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李志宏扰乱秩序罪成 还押月杪判刑

2022-07-15 17:51

前沙田区议员李志宏扰乱秩序罪成。资料图片
前沙田区议员李志宏扰乱秩序罪成。资料图片

前年5月24日有网民发起「反国歌法、国安法大游行」,港岛一带多人被捕,包括前沙田区议员李志宏。李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喧哗或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刘绮云认为被告虽无实质暴力行为,但用言语辱骂警察、煽动现场其他示威者,遂裁定其罪名成立,下令被告即时还押至本月28日判刑。

刘官引述控方案情指,当日约下午3时半在铜锣湾轩尼斯道,被告与警方对峙时突然跌坐在地下,之后警方拉起封锁线,被告大喊政治口号,煽动其他示威者呼应。刘官指,当时现场环境严峻,而被告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在警察劝喻时双手握紧拳头作出被拘捕的姿势,随后又大叫「警员无尊重区议员」。刘官强强调这些言语和行为是有意图煽动现场示威者,这些扰乱秩序的行为亦成功激化他人情绪,又指被告令示威者作出危险行为的风险大增。刘官认为被告有目的破坏社会安宁,因此裁定他罪成。被告李志宏(27岁)被控于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坚拿道东及轩尼诗道交界的公众地方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的言词,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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