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5人暴动罪成判囚37至48个月 官:须对犯案者当头棒喝

2022-09-07 15:37

由左至右:詹溢朗、梁安生、梁安逸、冯炜恩及梁敬慈。
由左至右:詹溢朗、梁安生、梁安逸、冯炜恩及梁敬慈。

2019年11月理工大学连日爆发示威活动,警方包围理大,有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带声援校内被困者。5男女包括一对兄弟于尖沙嘴参与暴动,其中28岁女物业管理员开审前认罪,另外4人否认控罪受审,早前亦被裁定罪成。区域法院法官郭启安今判5人入狱37至48个月。法官明言,汽油弹一旦在闹市点著后果堪虞,而且「围魏救赵」行动阻碍警方执法,为加刑因素。

5名被告依次为詹溢朗(26岁,餐厅副经理)、梁安生(26岁,建筑工人)、冯炜恩(28岁,物业管理人员)、梁敬慈(46岁,自雇人士)及梁安逸(23岁,仓务员)。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19日在厚福街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暴动。冯炜恩开审前认罪,还柙候判。

法官强调不会容许他人破坏及扰乱公共秩序,案发时有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和在路上运送汽油弹等武器,他们联群结党,显然有备而来,如非警方采取行动,冲突肯定会越演越烈。法官称要将高学历、背景良好的被告判监是社会的悲剧,但引案例重申必须对犯案者当头棒喝,杜绝罔顾法纪的行为,否则社会将付出沉重代价。

法官续指,5人跟随暴动人群移动,透过现身支持他人和壮大声势,虽然有被告被截停搜查时没有可疑装备,但涉案大厦满布示威者弃置的常用装备,不能排除控方的推论,即他们曾身处现场,遇警方扫荡而在情急之下跑入梯间。法官认为本案涉汽油弹增加严重性,另以援救示威者为目的阻碍警方执法,为加刑因素。法官强调会独立考虑各被告的刑责,包括他们是否站在前线,不会麻木追求判刑的一致性。法官终判詹溢朗及梁敬慈入狱41个月;两兄弟梁安生及梁安逸入狱48个月;冯炜恩入狱37个月。

辩方求情指,各被告品德良好无刑事定罪纪录,为人勤奋上进。其中冯炜恩毕业于理工大学,因对学校有归属感而希望以精神支持示威者,她在案件中无直接投掷汽油弹,仅协助他人运送,罪责较轻。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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