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梯间强奸案|12岁女童供称遭以做实验为由脱裤被手指及下体插阴道

2022-09-06 13:25

被告方嘉乐
被告方嘉乐

20岁男学生涉嫌前年10月中在居住大厦内尾随一名边缘智力的12岁女学生,拉到后楼梯性交,被控强奸罪及交替的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女童录取口供时指,当日被告以做实验为由要求她脱裤,并且从后用手指及下体插其阴道,她因害怕「唔敢望佢」。女童又形容被告把阳具插入时「又软又硬」,她一度因为感到痛楚而咬了被告肩膊,但对方没有反应。

庭上播放女童X录影会面片段,她忆述当日遭被告带往后楼梯时,被告称自己是一名科大生欲做实验,其后叫X除下书包口罩,再叫她脱裤。X照办,被告便脱下自己的裤子,继而把中指伸入X下体,X表示当时害怕遭强奸,故只「装咗一下,唔敢望佢」。X曾问被告是否打算强奸自己,对方否认称「又唔系用刀插你」。被告随后再用手指插X下体近15分钟后,再以阳具「摄入」X阴道5分钟左右,X感到不适,形容被告插入时「又软又硬」。

被告之后三度重覆用手指及下体插入X下体,途中曾紧抱她不让其离开,期间X感到下体痛楚,故曾咬被告肩膊及握住他一下,但被告没有反应。X亦曾问被告如果实验成功会否「有嘢食」,被告回答指「实验完咗就请食饭」。被告最后一次用手指及下体插X阴道后,便拿出至纸巾抹净手指,又让X拭抺阴部。完事后,被告称「唔该晒」,X回应指「唔洗啦」,之后便各自离去。她指整个过程感到不安害怕,因担心被告想亲吻、非礼和强奸自己。

被告方嘉乐被控于2020年10月19日,在香港新界大围某大厦楼梯,强奸X;交替控罪则为于同日同地与12岁女童X非法性交。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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