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篱中转屋居民告林郑等人违房屋政策 官指不恰当属房委会事务

2022-09-02 18:26

石篱中转屋。资料图片
石篱中转屋。资料图片

石篱中转房屋将在今年年底清空,居民不满房屋署安排,降级跨区到屯门宝田中转屋,投诉无门下,居民早前入禀申请司法覆核,指有关政策过时,歧视非长者的单身人士,限制他们获配公屋单位的机会,要求获妥善安置到公屋单位的公平待遇。高院法官陈嘉信今指,由于相关决策属香港房屋委员会事务,入禀申请人将时任特首及运房局局长等不恰当的人士列爲建议答辩人和建议有利害关系的一方,故拒绝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申请人为居住中转屋10年的男居民许荣恩,建议答辩人为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前房屋署运房局局长陈帆,利害关系方为房屋署署长王天予及房屋署策略处高级房屋事务经理(重建)杨文亮。

许在入禀状指,石篱中转屋清拆前公屋轮侯状况未达配公屋的79户单身人士需入住屯门宝田中转屋,别无他选,变相逼迁。许自2008年至今轮侯公屋14年仍未获批,但其他类别人士获豁免全面经济状况审查或符合「提前配屋计划」,便获安置入住公屋单位等。许认为屯门宝田中转屋间隔不良,面积缩减,亦会令他失去社区网络,令受影响的单身住户受到不公平待遇。许指石篱中转屋安置措施以非长者一人公屋轮候时间为基础的行为,令他受到不公平程序对待,认为措施是违反基本法25 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22条「任何市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并不应遭受他人歧视」,要求房署给予许公平的公屋安置对待。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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