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和你颠」经营者涉具煽动意图 提出传召3法官作供被拒
2022-09-01 13:46
Youtube频道「牧师和你颠」经营者涉嫌于前年底至今年初在各级法院旁听期间作出拍手、叫嚣等滋扰行为,另疑于网上发布多条煽动影片,他与六旬妇人同否认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及发表煽动文字共两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男被告提出传召3名不同级别的裁判官或法官作供,认为对其抗辩方向有重要性。裁判官郑念慈以上述人士未能提供关键性证供为由拒绝,称本案关乎被告意图及行为,并非司法人员的决定或言词。
59岁男被告彭满圆今无律师代表,他亲自陈词质疑控方的检控基础有误,因频道的影片最早发布是在2020年,但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1条,控方只可在犯罪6个月内提出检控,已超越时限逾1年。被告亦指检控书并非由律政司司长亲自发出,违反法律程序,应撤销检控。控方以洗黑钱作比喻,指被告的频道犹如「户口」,他持续上载影片维持频道运作,直至控罪日期最后一天,满足控罪「期间」此元素,故检控由该天开始计6个月以内便无不妥。裁判官考虑过后不接纳被告的理据,指控方获得律政司司长授权便可,由犯罪最后一天计算无问题,裁定控方检控基础无误。
被告早前亦向法庭申请传召3名不同级别的裁判官或法官,包括审理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六四非法集结案裁决的裁判官陈慧敏,以及2名国安处督察及一名警员作为辩方证人,希望上述人士就当日庭上的决定及原因解释。裁判官认为裁判官的决定或言词与本案无关,而控方提出的检控理据不应由警员解释,故上述人士不能提供关键证供或支持辩方案情,拒绝被告申请。
辩方另挑战条例违宪,未能满足《基本法》「依法规定」的原则,因条文中「憎恨」、「藐视」、「离叛」都属主观字眼。辩方又指,条例超越对言论自由限制的合理所需,它应有个「宽阔的」传译,认为只要不涉及暴力,对司法制度的批评无不可,并引用案例指法庭可对合宪性提出挑战,人大的决定无约束力。辩方称若法庭最终接纳控方解释,便拟传召中国法律专家作证。控方重申条文通过相称性测试,其演绎随时间改变,本港法庭可弹性审视。案件押后至下周一续审。
被告彭满圆和67岁女被告赵美英均报称无业,同被控于2022年1月4日在深水埗西九龙法院大楼第3庭,发表煽动文字,即具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彭另被控于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制作、上载及广播YouTube影片并维持一个YouTube频道,具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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