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女涉煽惑他人非法集结等罪判囚 警料能带出阻吓作用

2022-08-29 17:58

刘震宇指,相信判决能够带出阻吓作用。
刘震宇指,相信判决能够带出阻吓作用。

一对男女被指去年11月,在Telegram一个群组煽惑他人于铜锣湾参与非法集结,及作出堵塞交通、破坏等非法行为,抗议政府防疫工作,38岁男子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非法集结及导致公众地方受阻两罪,今年7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监6个月。另一43岁女子被捕时试图袭击警员,再承认一项抗拒警员罪,今于观塘法院被判囚两周。

38岁男被告李诚熙。资料图片
38岁男被告李诚熙。资料图片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高级督察刘震宇指,裁判官判刑时指,案件性质严重,需处以阻吓性刑罚;男被告行为有计画地阻碍政府抗疫工作,筹办未经批准集结亦会增加病毒传播风险,危及道路使用者蒙受风险,同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及公共卫生,需要判处即时监禁。

刘震宇指,相信判决能够带出阻吓作用。
刘震宇指,相信判决能够带出阻吓作用。

刘震宇指,警方欢迎法庭裁决, 并强调有关罪行性质非常严重,相信判决能够带出阻吓作用。刘重申,在网络世界犯法与现实无异,提醒公众切勿轻视网上言论的法律责任。现时政府不分部门,均以抗疫为首要目标,如果警方发现有人公然罔顾公共卫生安全,作出一些对公众健康带来风险的行为,警方绝对不会姑息。

案情指,被告周佩珊于去年11月在telegram 群组「世界自由集会(香港)」内鼓励他人使用暴力,警方于去年12月8日要求周协助调查时,周拒绝交出手机及拒绝登上警车,警方随后拘捕周。周在警车上突然以脚踢并抓伤警员,该警员诊断左手有两厘米伤痕及左边大腿感到痛楚。钱官以判囚3周作量刑起点,考虑周认罪,终判处两周监禁。

被告周佩珊(42岁,家庭主妇),被控于2021年12月8日,在香港新界西贡大涌口路,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警员黄卓明,PC15029。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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