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工程贪污|机管局首席经理及分判商东主涉贪提讯 准保释明年1月审

2022-08-19 10:59

被告吴启安。
被告吴启安。

香港机管局首席经理涉嫌在三跑项目进行期间利用职权贪污,接受项目分判商东主及另一名男子提供的款项,涉及共380万元。该经理及东主被廉署控告共2项串谋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1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时毋需答辩,以待进一步调查及蒐证,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应控方要求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6日,期间批准被告每人以50万元保释,另不得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居于报称地址以及每两星期向警署报到一次。

被告李永辉(47岁,首席经理)被控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22年6月7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串谋王清梧,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为多笔合约共港币90万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他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协助王或骏丰工程有限公司从香港机管局所监督的三跑道系统项目填海工程「3206 合约」总承建商取得沙或其他填海物料的供应合约;以及协助加快总承建商就 3206 合约向王或骏丰发放款项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该李永辉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为而接受该等利益。

被告另被控于同一段时间,串同吴启安及/或其他不知名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为多笔合约共港币240万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他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吴启安或卡乐工程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吴启安(65岁,商人)被控于2019年某天,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机场管理局首席经理)李永辉提供形式为一笔港币50万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该李永辉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倾向或保持倾向优待该吴启安或卡乐工程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吴启安。
被告吴启安。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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