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陈述申请书汇款逾750万 找换店前店长认罪候判
2022-08-12 16:08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找换店前店长,控告他以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汇款申请书欺骗该店,讹称一名顾客在汇款前已结清汇款金额,涉逾750万元。被告今日(12日)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欧阳献,28岁,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许氏兄弟)前店长,承认共九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他另外一项相类罪行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暂委裁判官曾庆东将案件押后至8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于案发时是许氏兄弟店长,负责监督荃湾一间分店的营运。在处理汇款时,该分店职员需向许氏兄弟呈交汇款申请书,交代汇款详情。根据公司规定,许氏兄弟会在顾客缴清汇款额后方处理汇款。
案情透露,被告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期间,先后9次向许氏兄弟提交共16份汇款申请书,要求为一名顾客汇款共逾750万元。被告在每份申请书上均讹称汇款人已以现金结清汇款额。廉署调查发现,该顾客并没有在汇款前结清汇款额,而是在许氏兄弟完成处理每笔汇款后才缴付部分款项。如许氏兄弟知悉此事,便不会处理相关汇款申请。截至2021年1月4日,该顾客尚欠许氏兄弟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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