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大专女生认暴动罪 官指判刑受制肘倡修订例外罪行清单

2022-08-12 14:20

2019年理大冲突事件,多人被捕。 资料图片
2019年理大冲突事件,多人被捕。 资料图片

2019年11月理工围城中,20岁大专女学生连同其馀十多人于暴动第二日早上突围冲入科学馆,其后在馆内被捕。大专女学生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2项暴动罪,还押至下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教导所报告。庭上播放理大现场案发片段时,法官陈广池多次质疑现场外籍人士指挥群众,带备头盔和大型摄影机「咁重装备」。陈官又指为年轻人判刑时须索取其他惩教处所报告,令判刑法官有制肘,无法如原订打算判囚4或5年,向律政司建议修订例外罪行清单。

控方播放案发片段时,陈官质疑示威者进入科学馆时保安开门协助,控方回应指保安正关门拒绝示威者,其后保安随示威者在馆内游走时,陈官更指保安「做埋导游㖭!带队」。播放理大内外案发片段时,陈官多次查问片中「呢个外籍人士咩角色?」控方提到没有相关资料后,陈官随即指「睇来系指挥紧」;片中显示两名外籍人士手持大型摄影机拍摄时,陈官又质疑「仲重装备摄影器材!有头盔㖭!」辩方求情时未有建议陈官索取更生中心报告,陈官又质疑辩方做法不周,其后转而向控方指《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第109A条对监禁年轻人设限的例外罪行中没有包含暴动等罪,令判刑法官有制肘,原打算判囚4、5年,惟受条例所限只得判入教导所,向律政司建议修订例外罪行清单,扩阔法官酌情权,使得「(被告)一时后悔无知,唔等于19年发生嘅事,可以大大地抹煞刑责」。 

案情指由2019年11月11日到28日期间,有大批人士进入香港理工大学校园范围内,占据理大、设立检查站限制出入、破坏闭路电视、设施及财产,在理大相连天桥上向行车路投掷物品阻塞交通包括海底隧道等,以汽油弹及弓箭与警方防线对峙。警方自11月17日晚上全面封锁理大出入口,包括被告李嘉希在内示威人士投掷大量物品和汽油弹,在校内以手推车搬运汽油弹,手持各类武器在校内走动支援。大批示威者身穿黑色衣物,戴有头盔、眼罩及防毒面具等保护装备,集结于畅运道天桥、南桥及北桥,使用垃圾筒等杂物筑起路障,和警方防线对峙,警方以锐武装甲车在畅运道天桥推进时,遭投掷汽油弹致著火焚烧。翌早8时许,被告连同另外16人由正门经畅运道逃离理大,前往科学馆道,对峙期间向加连威老道警方防线投掷汽油弹和硬物,其后经后门进入科学馆,其馀突围人士折返。警方之后进入科学馆扫荡,拘捕17人包括被告,搜获汽油弹及喷壶。片段拍摄到被告11月17日下午5时左右开始与暴动参与者一同行动,包括携有樽装液体,在理大D座天桥顶前往畅运道天桥等。

20岁大专女学生李嘉希承认在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畅运道和科学馆道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以及同月17至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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