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警查手机新闻材料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求推翻手令

2022-08-10 12:55

黎智英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黎智英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指警方前年在其寓所检取两部手机,上月又按《港区国安法》实施细则取得手令,允许警方检查手机中双方争议是否新闻材料的资料。正在赤柱监狱服刑中的黎智英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警方想在其手机内取得的「指明证据」属新闻材料,以《国安法》实施细则凌驾于《释义及通则条例》,要求推翻《国安法》指定裁判官罗德泉上月批出手令的决定。

申请人为黎智英,建议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利害关系方为《国安法》指定裁判官罗德泉。申请书提到罗官在2022年7月8日批出手令,授权国安处根据《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检取他两部iPhone的资料,黎质疑警方想在其手机内取得的「指明证据」属新闻材料,而裁判官并没有司法管辖权去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批出取得新闻材料的手令。

黎指警方如希望取得手令去检取新闻材料,只可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XII部「新闻材料的搜查及检取」申请新闻材料交出令,法官需信纳该些被知为或被怀疑是新闻材料相当可能对可逮捕罪行的调查有重大价值,或在法律程序中属有关证据,亦需考虑批出手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等。黎质疑警方明知黎是报社老板及记者,起初在2020年却只以《警队条例》检取其两部iPhone,黎早已入禀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手机内有新闻材料及涉「法律专业保密权」(LPP)的资料,要求法庭下令封存有关材料,警方不得查阅。

律政司在今年6月27日就黎声称是新闻材料的8,179份申请提出争议,又在今年7月8日通知黎罗官已根据《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批出手令让警方检取黎两部iPhone的资料,手令指明被封存的资料只在原讼庭法官的批准下才可解封,但实际上是授权了警方搜查及检取两部手机内的任何新闻材料及其副本。警务处处长向法庭申请解封已被封存的资料及副本,黎提出反对,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把争议押后至8月22日处理,黎亦认为法庭需拒绝警方解封有关资料的申请。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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