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码|来港旅客改「3+4」隔离 登机前须预先网上申报健康及检疫资讯
2022-08-08 20:07
政府表示,早前已完成提升电子健康申报系统的工作,并在7月28日起,试行改良版系统,试行以来效果良好。为配合新检疫措施,并同时精简流程及减省来港人士在机场所需逗留的时间,由香港时间8月12日凌晨零时起,从海外地区或台湾登上来港航班的人士,必须预先在网上完成衞生署健康及检疫资讯申报表(www.chp.gov.hk/hdf),申报完成疫苗接种的纪录及提供指定检疫酒店预订等相关资料,并须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示完成申报后生成的健康申报二维码(可为二维码的下载版本、屏幕截图或列印本)供航空公司查核,方可获安排登机。
来港人士只要其疫苗接种申报符合登机要求,指定检疫酒店的预订资料亦经系统成功确认,便会获发绿色的健康申报二维码。持绿色健康申报二维码的人士办理登机手续时,将毋须进一步核对疫苗接种纪录及指定检疫酒店预定确认书等资料。他们抵港后亦可凭绿色健康申报二维码取道「快线」通道,以及登上指定检疫酒店的点对点交通。系统会以电子方式发出检疫令、医学监察通知书、疫苗接种纪录及临时「疫苗通行证」二维码,免却他们多次出示文件,大幅减省他们需要在机场逗留的时间。
至于疫苗接种申报符合登机要求但指定检疫酒店预订资料未能经系统确认的来港人士,他们则会获发粉红色的健康申报二维码,在办理登机手续时亦须另行出示指定检疫酒店预订文件。
另外,政府补充申报完成疫苗接种的纪录的详情,指就相关登机来港要求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一般指在来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接种两剂科兴疫苗或复必泰疫苗。曾感染人士如已接种一剂新冠疫苗,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至于在预定起飞当天是12岁至17岁的人士,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就在香港以外地区接种新冠疫苗,并在来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接种所需剂量的人士;或就已混合接种不同列表疫苗的人士,而如该人接种列表疫苗的总剂量达到其中一款所接种的列表疫苗的建议剂量(以较高的建议剂量为准,但接种的其中一款列表疫苗的建议剂量为「1」的除外),会同样被视为已完成相关新冠疫苗的接种。
就登机安排而言,已完成疫苗接种的相关人士及其陪同的12岁以下小童可登机来港。此外,(i)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相关人士,或(ii)已接种一剂认可新冠疫苗的相关人士,如在接种该剂疫苗后获发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亦可获准登机来港。相关医生证明书须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相关健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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