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会冲突案 区诺轩被判签保守行为两年

2022-08-08 17:24

区诺轩被判签保守行为两年。资料图片
区诺轩被判签保守行为两年。资料图片

民主派议员过去多次在立法会拉布或抗争,包括2018「一地两检」会议、2019年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闹双胞」、2020年内会冲突、国歌法三读泼有味液体及事务委员会选举涉调选票,多人分别被控违反《特权法》,6宗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中涉及2019年「闹双胞」事件的区诺轩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准以3000元现金,签保守行为处理;同案的范国威、郭家麒,及涉前年内会冲突的胡志伟的控罪获撤回。尹兆坚、黄碧云、朱凯迪及林卓廷拟承认部分案件的控罪;陈志全则打算否认3宗案件之控罪,排期至明年1至5月开审。

首案中林卓廷及尹兆坚被控于2018年6月13日,在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一楼会议室内,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王祥;尹兆坚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郑永华。

次案中林卓廷、郭家麒及区诺轩被控于前年5月1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一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陈恒镔、周浩鼎及葛佩帆。

第3案中尹兆坚被控1项藐视罪,于去年5月8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会议室内,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扰乱,令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尹与胡志伟另分别被控在同日同地,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董汉民、韦家强及麦伟志。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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