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成指「自给」理财不等于「自给自足」 投资回报非首要考虑
2022-08-07 12:45
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于网志表示,市建局须以应有的谨慎和尽其应尽的努力处理其财政,及在推行市区更新计画时会继续维持财政自给的长远目标,强调「自给」并没有「自负盈亏」的含意,亦不等于「自给自足」。
韦志成表示,社会不时讨论市建局的财政资源及安排,但部份评论并不全面。他指,市建局采用的「自给」理财原则,是透过评估各项营运活动的现金流量,确保有足够资金,应付目前的业务需要,而项目综合收支结算后是否达到既定投资回报目标,并不是最重要的考量。因此「自给」并没有「自负盈亏」的含意。
韦志成又解释,「自给自足」是指一旦业务预期无法达到回报目标,甚至出现亏损,就要设法增加收入和削减支出,甚至放弃推行项目。故此,政府透过不同渠道,协助市建局维持「自给」的基本原则,包括向市建局注资100亿元、豁免地价及在有需要的时候,向市建局提供贷款,或按《市区重建局条例》经立法会拨款等措施,支援市建局。他强调,若政府没有注资和豁免市建局获批地项目的补地价,只足够应付开展数个小型或一至两个中型的重建项目的开支。
韦志成续指,在财政「自给」的原则下,市建局在推行市区更新计画时,应充份运用规画手段,尽量发挥土地的发展潜力,提高项目回报,以项目的盈馀,补贴亏蚀的项目,以及为其他不会带来收入的市区更新业务投放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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