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判烂尾房企还贷 惟知情人士指相关案卷被调走

2022-07-22 10:15

据内媒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西高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三起楼盘「烂尾」纠纷时,判定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须向购房人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贷款,尚未支付的房贷由开发商支付给银行。

而另一家内地媒体时代财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份相关判决发现,一般情况下,法院认为购房者与银行之间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已构成根本违约,仍须偿还借款本息。

报道指,购房者并不能「任性停贷」。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显示,多位购房者因停贷被银行、代偿了房贷的开发商起诉,法院一般也做出了支持银行和开发商的判决。

报道引述知情人士称,上述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判决,已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相关案卷也被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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