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5岁女童往商场残厕摸私处口交 31岁男认罪候判

2022-07-21 13:33

俊宏轩商场。资料图片
俊宏轩商场。资料图片

5岁女童去年在前往补习的途上被一名31岁陌生男子带往残厕抚摸私处继而口交,其母亲察觉有异后报警。该男子今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暂委法官锺伟强下令他还押至8月4日判刑,期间法庭会索取其心理、精神科及背景报告,另会索取事主的创伤报告。

案情指,现年5岁的女童X放学后会到涉案商场补习,并由母亲Y的一名友人代为接送。由于该友人当日下午有其他事宜要处理,因此Y称只需送X至一楼𨋢口,待她自行上3楼补习便可。下午约1时20分,X无到补习班,而是在3楼一所餐厅外流连。随后被告带她到残厕内。直至X的姊姊察觉到她尚未到埗故致电母亲,45分钟后X返回补习中心,她表示一名「叔叔」带她至天台玩耍和入残厕。当被问到该人有否其他动作时,X保持沈默,Y遂报警处理。

X同日在配合调查时向警方表示,被告将她身上所有衣物包括内衣裤脱掉,之后开始触碰其身体、臀部和私处,又亲吻她身体。被告亦将私人部位放入X口内,X期间感觉到有分泌物在她口腔。被告在翌日被捕,他在警诫下承认犯案,并在录影会面中表示在商场时已萌生犯案念头,他在残厕曾于X全身赤裸时抚摸她继而拥著她,并承认口交时有10秒性高潮。X其后在录影会面中进一步称,她与被告事发时均脱掉口罩,被告曾舔她私处,又称下体肿胀要求她替自己口交。X表明她并不想这样做,事发后感到十分羞耻。X在认人手续中认出被告,化验结果显示其口腔、身体各部分的DNA均属于被告。

被告余嘉明承认1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指他于2021年4月26日于天水围俊宏轩商场1楼伤残人士洗手间内,对5岁女童X作猥亵行为。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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