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管5网罪|法改会成员指若豁免规管网络安全公司或需注册

2022-07-21 10:21

法改会倡制订新法例,针对5类涉电脑网络罪行。 政府图片
法改会倡制订新法例,针对5类涉电脑网络罪行。 政府图片

电脑罪行日趋猖獗,法律改革委员会倡议针对5类电脑网络罪行,包括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非法截取电脑数据、非法干扰电脑,制定新法例,违法者一般最高可被判监14年,谘询公众3个月。法改会辖下电脑网络罪行小组委员会成员陈政龙表示,由于本港并无组织规管网络安全公司,若豁免规管该类公司,他们或需注册。

被问网络安全公司能否获豁免,陈政龙在电台节目表示,以身分作为豁免是其中一个可以考虑的因素,但由于本港并无组织规管网络安全公司,在身分界定上会有困难,如果按此建议做,业界有可能要成立注册制度,甚至要向业界人员发牌。

陈政龙表示,法改会参考了欧洲的《布达佩斯公约》公认的5类电脑罪行,建议就此制定全新法例,以加强规管,他指出,本港现行虽有部分法例监管一些网络罪行,但已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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