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机认2项偷窃女性内裤 判感化12个月

2022-07-21 10:50

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

38岁小巴司机2月初于将军澳富宁花园偷窃10条晾挂的女性内裤,月前承认2项盗窃罪。裁判官刘淑娴今早在观塘裁判法院采纳感化报告建议,判处被告感化12个月。

被告林川峰承认于2022年2月4日,在香港新界宝宁路25号富宁花园2座某单位外偷窃4条总值40港元的内裤,及于同日同地偷窃6条总值60港元的内裤。案情指,上述内裤的物主在1月31日晚上将已清洗衣物包括10条女性内裤,晾挂在案发单位外的冷气机底部。在2月4日早上,事主发现内裤失踪,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一名可疑男子在同日凌晨偷取内裤后逃去,于是向警方报案。

将军澳警区特遣队于2月10日下午在宝宁路一带进行埋伏,发现被告形迹可疑并上前截查。被告被捕后于警诫下承认偷取本案中的女性内裤,其后警方在被告的住所,检获10条女性内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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