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年初二旺角袭警罪名不成立 官斥自招嫌疑
2022-07-20 17:44
前年年初二有民众聚集于旺角以纪念「鱼蛋革命」4周年,29岁男子涉嫌于警方驱散示威者期间,用脚踢向警长右腿,而被控一项袭警罪。被告早前否认控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梁雅忻指,控方无法证明被告蓄意袭警,即使其自招嫌疑,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梁官指,现场环境非常挤逼,庭上播放的影片亦可见多人聚集及叫口号,而且案中关键控方证人只有事主,其馀证人均无目击整个案发过程。梁官接纳事主供称其右腿有触碰,但对事主表示清晰见到由被告所踢的说法有保留。梁官续指,被告明知警员正在行动,仍然选择走近警员的行为是自招嫌疑,但考虑无法排除碰撞属意外,加上控方亦无法证明是蓄意行为,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陈柏豪被控一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于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兰街240至244号袭击警长蔡伟强。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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