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勒索大学生案少年认罪判感化  官寄语要「带眼识朋友」

2022-07-19 13:13

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

8男1女于前年9月涉嫌在牛头角一间酒店内禁锢一名大学生,勒索及盗去其财物,事主最后自行逃离酒店,9人被控。案中一名少年早前承认一项非法禁锢罪,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法官许肇强认为少年年轻,加上案件参与程度低,就此案已被还押了7个半月,遂判处12个月感化令。另一名18岁无业男打算今日认罪,但控方考虑增加控罪,因此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13日处理,许官批准,期间被告继续还押。

辩方指少年当时犯案只是为了不失去朋友,并不清楚发生何事,而少年亦只参与了看守事主的过程,且感化令报告正面。许官表示事主在被禁锢期间没有受到其他虐待与困绑,因此案情不属于严重困绑事件,少年亦无恐吓行为,同意被告的参与程度低,指少年是「年少无知,少不更事」。辩方求情时亦指少年母亲患有思觉失调和糖尿病,父亲需要长期照顾母亲,因此对被告疏于管教,又提到少年之前还柙在屯门儿童及青少年院的7个多月期间表现平稳。

许官综合考虑控方案情与求情,并强调法庭需要考虑如何才能够令少年重回正轨,提到「应给予年轻人机会」,判处少年接受感化令12个月。许官寄语少年要「带眼识朋友」及「好自为之」。

控方就18岁被告刘家豪提出申请,因律政署考虑加控罪名,希望将其案件押后至9月13号处理,许官批准。

9名被告依次为19岁无业男陈霖枫、17岁无业男丁子峰、18岁男学生李英斌、15岁男学生、16岁男学生、18岁无业男刘家豪、23岁无业女杨子颍、24岁无业男叶文轩和25岁男接待员黄希朗。9人同被控于前年9月15日至16日在观塘工业家酒店某房间将事主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在违反其意愿下将其羁留。

法庭记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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