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康乐助理员涉向下属索钱 罪名不成立

2022-06-14 13:47

被告陈志栋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陈志栋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52岁康文署康乐助理员涉嫌未经许可致电下属称自己有金钱周转困难,而向对方索款。被告否认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暂委裁判官何慧娴裁决指,本案关键证人的证供予人不清晰及不肯定的感觉,令法庭产生怀疑,故此控方未能证明所有控罪元素。

被告陈志栋否认于2020年9月19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向一名技工索取一笔未指明款项的贷款。裁判官指,本案主要依赖被告下属区加杰的证供,他却称不记得与被告的通话细节,又指「凭感觉」记起被告曾提及有金钱上的困难。裁判官认为,即使接纳区的证供,被告亦从无指明要求金额,仅称想协助朋友找工作,因此不能肯定被告向对方索取利益及借贷,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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