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马死因研讯|急救医学专家批评多项不足 致大幅延误AED到场

2022-06-14 13:16

甘泽华提出多项建议。
甘泽华提出多项建议。

50岁男跑手2018年参加渣打马拉松比赛期间突然晕倒昏迷,送院留医4日后不治,死者家属质疑当日现场急救处理不当。急救医学专家今于死因庭评论指批评心脏除颤器及救护车到场分别需时25及28分钟,显示明显有延误,现场指挥没有使用无线电通讯获取更多临床资讯,结果决定从救护站派员徒步走2公里到现场,有份造成大幅延误,提议可以普及急救电单车以取代传统救护车接载心脏除颤器。

死者李文德终年50岁,生前任职基督教福音机构干事,2018年1月21日参与渣打马拉松10公里赛期间晕倒,同月24日于东区医院离世。退休顾问医生甘泽华以急救医学专家身分续作供如要为运动员全面筛查包括磁力共振等检查,成本高昂,每人约需花费15000港元,故应退而求其次,完善心脏骤停即时急救。甘泽华指出心脏骤停如未能及时施行心肺复苏(CPR),存活率会每分钟下降百份之7至10,同时应让人能在3至6分钟路程内取得心脏除颤器(AED),而且现场赛事职员须接受强制培训。

甘泽华点出本案中不足:一,没有死者晕倒及职员接触死者的时间纪录,没有资讯显示与救援相距多久;二,田总职员初次联络意外事故协调中心(ICC)时,没有交代充份资讯指出死者不省人事,以供决定派送救护车;三,职员没有向ICC跟进死者情况恶化,以加快派送救护车决定;四,ICC没有使用无线电通讯以获取更多临床资讯,决定从救护站派员徒步走2公里到现场,大幅延误AED到场;五,现场医疗辅助队队员没有无线电等直接渠道联络ICC;六,缺乏ICC中多名现场指挥证人供词,无法反映决定是否派送救护车的沟通细节;七,现场医疗辅助队队员没有跟进要求救护车及AED到场;八,田总行政总监策划赛事时没有针对救护车及AED到场的承诺协议;九,医疗辅助队未能确定队员是否曾阅读赛前训示及行动安排;十,AED及救护车到场分别需时25及28分钟,显示明显有延误。

甘泽华建议赛事职员应强制接受培训,培训后应接受评估,赛事当日应再派发纸本应急系统资讯,而医疗辅助队队员应配备无线电或对讲机,必要时可直接联络ICC,加快救援。甘泽华又提出要增加AED数量至可于3分钟路程内可以取得,1至2个CPR循环后应跟进要求AED,虽然牵涉大量资源,惟生命诚可贵,又提议可以增加急救电单车以取代传统救护车接载AED,成本上更为可行,最后认为主办单位可考虑与红十字会、圣约翰救伤队及童军等制服团体合作。

甘泽华午后观看2张案发现场照片,指出死者当时姿势并非复原卧式,未能达致畅通气道效果,当时死者脸部朝向地面,会妨碍口鼻呼吸,如情况持续,将会令呼吸受阻,身体情况转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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