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2董事违雇佣条例 共被判罚11.7万元

2022-06-13 15:58

该公司及两名董事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罚款3.9万元,合共11.7万元。资料图片
该公司及两名董事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罚款3.9万元,合共11.7万元。资料图片

Panda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及其两名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该公司及两名董事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各被判罚款3.9万元,合共11.7万元。法院亦命令该公司及两名董事须经法庭向有关雇员支付尚欠的款项,合共约8.8万元。

上述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两名雇员的工资期届满后及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涉及款额共约9.6万元。上述公司亦没有在劳资审裁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14天内,根据判令向该两名雇员支付款项,涉及款额约8.8万元。而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犯的,故该两名董事亦被检控及定罪。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公司董事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守《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以及按照劳审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发言人续指,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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