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疫苗通」周二起实施 食环署向74名员工顾客发告票

2022-05-30 22:48

一般人士已接种三剂疫苗;或接种第二剂疫苗六个月内才可以进入处所。资料图片
一般人士已接种三剂疫苗;或接种第二剂疫苗六个月内才可以进入处所。资料图片

食环署发言人今日提醒食肆负责人,规定将于明日(5月31日)进入第三阶段,届时只有符合要求的顾客方可进入食肆及相关表列处所。发言人表示署方会继续严厉执法,呼吁食肆负责人必须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等规定及指示,顾客亦须遵守各项防疫规例及限制,包括疫苗接种、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等规定。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实施后,只有以下人士会被视为符合接种要求,可以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1)一般人士:(a)已接种三剂疫苗;或(b)接种第二剂疫苗六个月内;
(2)康复人士:(a)已接种三剂或两剂疫苗;(b)康复后六个月内;(c)康复后接种第一剂疫苗六个月内;或(d)12至17岁已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
(3)外地来港人士:抵港六个月内并持有「临时疫苗通行证」;及
(4)获医生证明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并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

为方便市民下载电子针卡,政府资科办已更新「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市民只需输入其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及签发日期或出生日期便可下载。市民亦可透过网页观看资科办制作的教学短片、致电安心出行热线(2626 3066)或前往资科办设于25个港铁站的流动支援站寻求协助:港岛:西营盘、湾仔、筲箕湾、黄竹坑及北角;九龙:黄大仙、启德、牛头角、南昌、红磡、九龙、太子、九龙塘及何文田;及新界:朗屏、上水、乌溪沙、大围、荃湾西、兆康、大埔墟、东涌、青衣、葵芳及调景岭。

食环署会检视餐饮处所有否遵行「疫苗通行证」规定。资料图片
食环署会检视餐饮处所有否遵行「疫苗通行证」规定。资料图片

食肆及相关表列处所负责人须使用最新版本「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即4.3.2版本)扫描顾客透过「安心出行」程式或其他方式(例如医健通、智方便、纸本或相片)展示的疫苗接种纪录、医学豁免证明书或康复纪录二维码,以符合主动查核的要求,并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顾客获准进入处所。食肆负责人亦须确保其员工符合疫苗接种等方面的要求,并要求他们每三日于进入处所前进行一次快测。

食环署会检视食肆包括酒吧/酒馆有否遵行规定、进入及身处处所的相关人士包括顾客及员工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员工有否遵行快测规定等。发言人表示,由去年12月30日至昨日,食环署共向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409间食肆及2间表列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并向共74名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员工及顾客发出告票。

「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按这里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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