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姐遇袭案 |「香江情中国心」发起人非法打斗罪成上诉得直 官指被告实为受袭者

2022-05-30 16:46

宋晞纶。 资料图片
宋晞纶。 资料图片

多次发表撑警激烈言论、外号「正义姐」的特殊学校教师蓝雪宝遇袭案中,「香江情中国心」发起人宋晞纶涉推开一名黑衣人士,被裁定参与非法打斗罪成,被判罚款3000元。宋不服定罪提出上诉,案件以书面形式处理后,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今颁布判词指,宋推开黑衣人后打斗并没有即时发生,而宋被扯头发又被扯跌落地,显然是受袭者,故认为定罪不稳妥,判宋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刑罚。

判词指,上诉人宋晞纶在案发当日与蓝雪宝外出派发口罩,遂与不同政见人士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发生肢体冲突,裁判官邓少雄分析当日闭路电视片段后,认为宋主动用双手推一名黑衣人士,从而引发一系列肢体冲突,裁定宋罪成。上诉方指邓官犯了法律错误,认为即使宋出手推人,亦未足以构成参与非法打斗罪,又指邓官未充分考虑其他证据显示宋反而是受袭者等因素。

杜官指黑衣人拍摄宋的同时逐步走近宋,宋才会出手推开黑衣人,亦认为任何人被拍摄时都会担心自身安全等问题。杜官翻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后,认为宋除了被扯头发外亦被扯跌落地,显然是受袭者,更何况法律上要两人或以上才构成打斗,故认为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宋参与非法打斗,判宋上诉得直,撤销其定罪及刑罚。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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