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基本通胀率回落至1.6% 食品价格按年升5.2%
2022-05-23 16:52
政府统计处今日公布今年4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今年4月份整体消费物价按年上升1.3%,较今年3月份的相应升幅(1.7%)为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4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1.6%,亦较今年3月份(1.7%)为低,主要是由于基本食品价格(尤其是新鲜蔬菜价格)升幅减慢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今年4月止的3个月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而截至今年3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升幅则为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的升幅为0.2%及0.3%。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4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1%、1.3%及1.6%,而今年3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8%、1.7%及1.8%。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4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6%、1.5%及1.7%,在今年3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1.9%、1.6%及1.7%。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今年4月止的3个月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2%、0.0%及0.1%,而截至今年3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分别为0.3%、0.2%及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截至今年4月止的3个月,经季节性调整的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3%、0.1%及0.2%,而截至今年3月止的3个月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3%、0.2%及0.3%。
在各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今年4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基本食品(上升5.2%)、衣履(上升3.6%)、外出用膳及外卖(上升3.2%)、交通(上升1.8%)、烟酒(上升1.7%)、杂项服务(上升1.3%)、耐用物品(上升1.2%)、杂项物品(上升0.9%)和电力、燃气及水(上升0.2%)。
另一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今年4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住屋(下跌0.6%)。
以今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5%,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分别为1.4%、1.5%及1.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6%、1.6%、1.5%及1.6%。
截至今年4月止的3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6%,而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1.5%、1.5%及1.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7%、1.7%、1.6%及1.7%。
截至今年4月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1.7%,甲、乙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分别为2.3%、1.4%及1.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2%、1.2%、1.0%及1.1%。
政府发言人表示,4月基本消费物价通胀率轻微下跌至1.6%。受惠新鲜蔬菜供应转趋稳定,基本食品价格的升幅放缓,尽管仍然显著。同期,外出用膳及外卖价格的升幅随着本地疫情退减而加快。能源相关项目的价格继续录得显著升幅。展望将来,许多主要经济体的通胀高企,预期会为外围价格继续带来压力。不过,因本地成本压力仍然大致轻微,总体而言通胀在短期内应会维持温和。政府会继续留意情况。
立即下载 | 全新《星岛头条》APP : 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