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20支国旗 两男被判入狱2个月兼各赔2千予物主

2022-05-16 17:03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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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日,2名男子在黄大仙点燃及扯落20支挂在路旁的国旗,同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33岁装修工人和50岁无业汉早前认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钱礼指侮辱国旗为严重罪行,须判处即时监禁,判两人入狱2个月,同时颁令两人各赔偿约2000元予国旗物主。裁判官认为被告声称饮醉酒,但亦应知道自己所为。续引案例指国旗象徵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侮辱国旗有损国家尊严,必须判处禁闭式刑罚。

早前辩方求情指被告醉酒犯事,裁判官认为被告即使曾饮酒,亦应知道自己所为。案中有20枝国旗被侮辱,17枝被焚烧过,当中15枝被扯落地。首被告戴上口罩用打火机点燃国旗,次被告点燃国旗后再折返扯下国旗。裁判官引案例指国旗象徵国家尊严,法庭须严肃对待侮辱国旗的行为,保护国旗免受侮辱,维持公众秩序。

被告卢景扬和卢蔚浚被控于2021年10月1日,在九龙塘横头磡邨宏安楼外富美街,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或玷污的方式侮辱20支国旗。案情指,九龙东潮人联会国庆前夕于涉案马路两旁共悬挂20支国旗。闭路电视及行车纪录仪拍得两人涉案经过。卢景扬警诫下称半夜喝了啤酒,在录影会面否认损毁国旗。卢蔚浚则在警诫下承认「一时贪玩」,他另在录影会面中表示看到有人烧国旗后感到「有兴趣」,故此跟随犯案。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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