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选举例无交申报书 赵宝琴王振霖判囚3周

2022-05-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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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新界西候选人赵宝琴及王振霖,因逾期未交选举申报书,被廉署起诉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二人早前认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囚3周。主任裁判官钱礼指,选举关乎重大公众利益,法庭有必要维护选举公正,必须判处禁闭式刑罚。由于两人已还押约20日,预计明天可出狱。

裁判官指,两人的背景报告正面,被告已还押约20日,两人不会再参选,重犯机会低,本案亦非同类案例最严重,遂以4.5周量刑,认罪减至3周。

二人早前承认的案情指,选举事务处于2020年7月18至31日提名期期间,接获赵宝琴(47岁,护士)及王振霖(41岁,巴士司机)参选新界西地方选区的提名表格。港府同月指鉴于疫情严峻,制订《紧急情况(换届选举日期)(第七届立法会)规例》,将选举押后一年举行。惟《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仍适用于已延期的选举,候选人须于9月29日前递交选举申报书。处方在限期前,曾寄出挂号信及电邮给赵与王,提醒两人提交选举申报书,但在限期前仍未收到,遂将投诉转介廉署。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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