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引倡法官避免向传媒表态参与政治 社媒言行注意观感

2022-05-16 14:40

《指引》因应资讯科技发展的影响,特别是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订。资料图片
《指引》因应资讯科技发展的影响,特别是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订。资料图片

司法机构今日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为2004年版的更新版,提到法官有责任规管法庭程序,不得对陪审员誊本作任何修改、必须跟庭上一样,而且判决须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并新增了「法庭以外的专业活动」以及「非司法活动」的章节。

指引提出,法官应注意不要让从事专业活动「影响社会对他们本人以至整个司法机构在独立、公正及正直诚实方面的信心。」指引亦提到,「对于一些很可能会由法庭处理的具争议性法律问题,法官如发表意见,其表达方式及内容要避免可能影响日后的聆讯资格。」;另外,「法官应避免向传媒发表意见,即使匿名亦然。如有传媒查询,应转交法院领导;法院领导一般会将查询交由司法机构的新闻及公共关系组跟进。」

在非司法活动方面,指引表明,「法官要考虑的因素是,社会上一个明理、不存偏见、熟知情况的人,会否认为有关的行为,会影响司法独立或公正无私,或有损司法职位的尊严和地位。如有上述的情况,便应避免作出这些行为。」

法官须确保社交媒体上言行不削弱公众对整个司法机构的信心。资料图片
法官须确保社交媒体上言行不削弱公众对整个司法机构的信心。资料图片

法官应避免就涉政治或具争议事宜公开表达意见或参与请愿

 

指引举例,「法官应避免参加或捐助政治组织或政治活动,以及避免与两者有联系。例如,法官应避免出席与政治有关的集会或示威活动。法官亦应避免以个人身分或联同他人就涉及政治或具争议性质的事宜公开表达意见或参与请愿。尽管如此,法官当然可自由行使选举权利。」;「假如法官的近亲是政界的活跃份子,法官应紧记在审理某些案件时,可能因外间对他的公允性有关注,而应考虑是否需要取消自己聆讯那些案件的资格。」

 

指引又提醒,「法官在其私人事务上使用社交媒体属于个人选择,理应不会引起非议。相反,对社交媒体缺乏基本认识或会予人法官与现代社会脱节的观感。然而,法官应留意使用社交媒体所带来的风险,并因应这些风险谨慎行事。透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资讯有可能即时被大量人士阅览,而且容易被搜寻、检索和传发,甚或永久保留于互联网。针对私隐及安全的设定,固然应当加以留意,但相关设定并非完全可靠。法官应依循有关司法独立、大公无私、正直诚实及言行得当的原则,以必须促进和维持公众对法官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作为准则,并且注意其言行可造成的公众观感。」指引强调,「法官须确保如相关资讯一旦公开不会对自己构成风险,或损害其地位、操守或其职务的尊严,亦不应削弱公众对整个司法机构的信心。」

司法机构今日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为2004年版的更新版。资料图片
司法机构今日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为2004年版的更新版。资料图片

 

审慎处理外界加朋友赞好或追踪

 

指引列举多个例子,「法官应合理谨慎,确保自己或至亲和挚友使用社交媒体时,不会不必要地公开自己的个人或联络详情或私人生活资料。」;「法官应避免在社交媒体评论案件、法律议题、诉讼人、证人或律师。」;「对于将任何人士、团体或单位『加为朋友』、给予『赞好』或『追踪』,抑或是以其他网上或社交媒体方式与之联系,法官都应格外审慎,特别是当有关联系可能会削弱外界对法官公正审理个别案件的观感或破坏公众对整体司法机构的信心。」。

指引又列明,「在网上辱骂法官、针对法官作出「起底」或其他披露其个人资料或详情的事例在香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均有发生。当法官遇上这种情况,应避免直接回应该等中伤,及如情况合适应请示法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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