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车5死研讯|道路安全主任指曾建议铺防滑钢沙遭拒 案下周三裁决

2022-05-13 14:44

梁国熙作供指曾向运输署提出了多项改善斜路建议。
梁国熙作供指曾向运输署提出了多项改善斜路建议。

北角2018年12月发生严重车祸,一名司机疑将空载的校巴停泊在长康街斜路后,未有拉好手掣下车,导致校巴失控溜前,并铲上行人路。事件造成5人死亡,全为年逾七旬的长者。死因研讯今续,时任警方交通部主任称,他曾向运输署建议在涉事路面铺设防滑钢沙,但未获运输署接纳。死因裁判官何俊尧关注现行法例只能票控司机「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才离开车辆」罪,是否有漏洞,主任同意以该罪票控导致严重事故的司机未必相称。所有证人作供完毕,死因裁判官何俊尧押后至5月18日裁决。

时任港岛区道路安全组主任梁国熙供称,他评估案发环境后,向运输署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在斜坡铺设防滑钢沙、禁止车辆由长康街直驶至熙和街和在英皇道延长安全岛。梁指涉案斜坡斜度达6.2度,路面铺上钢沙可以增加阻力,减低车辆溜前风险。他续指,长康街北行右一线可直接驶至熙和街,若在英皇道加装栏杆或可阻挡校巴直冲入熙和街。

死因裁判官何俊尧指,涉事司机事后只被票控「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才离开车辆」罪(无拉手掣),该法例最高刑罚是罚款2000元和停牌6个月,而未被控其他危险驾驶控罪,关注现行法例是否有漏洞。梁同意以该罪票控导致严重车祸的司机未必相称。因意外发生时司机没有驾驶,故未能控他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他同意可以检讨法例或提高罚则。

梁又指,目前道路使用守则没有强制规定司机扭軚的方向,司机无拉好手掣后果严重,一旦车辆因此溜前或溜后,而司机有扭軚可避免车辆直线冲。梁表示,运输署收到建议后曾两度回覆,其中建议在长康街近堡垒街加阔行人路和加装栏杆,惟至目前仍未落实。

3男2女死者分别为89岁印尼华侨男子YIP WILLY、77岁男子杨文根、80岁女子何玉珍、83岁男子梁洪及70岁女子陈瑞意。事发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1时54分,一辆车牌为HG365的校巴于北角长康街、英皇道及熙和街发生交通车祸,造成多人伤亡。何玉珍当场证实死亡;杨文根、梁洪及陈瑞意送院抢救后,同日不治;YIP送院时危殆,留院约1个月后离世。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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