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发起人锺健平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判监16个月

2022-04-13 15:18

锺健平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资料图片
锺健平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囚。资料图片

2019年7月「光复元朗」行动发起人锺健平,在警方发出反封信通知书后,仍在当天参与游行,事隔两年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去年8月起一直还柙。锺早前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今天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16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7月23日向警方申请,在7月27日举办主题为谴责「721元朗恐怖袭击事件」之游行,但遭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被告就警方决定上诉但被驳回,他其后接受传媒访问,称对结果感到失望,但表明会在当日按照原订路线继续游行,惟强调当日不会举行非法集会,但欢迎市民当日到元朗游玩。及至游行当日,被告召开记者会,再次提及游行路线,又称有证据显示721事件由中联办组织,呼吁港人团结及谴责恐怖袭击。

下午2时半起,大批示威者于元朗聚集,占据轻铁路轨、青山公路一带等多个地点,其后于各处与警方对峙,警方多次警告及施放催泪弹驱散下,示威者未有散去。被告当日在元朗不同地方出现,以「游行申请人」的名义与前线警员协调,包括在西边围村口站在示威者前排询问警员行动,并协助调停警民冲突。被告承认曾参与游行,又称会留待至所有到访元朗的人士离开。

42岁被告锺健平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他另原被控于同日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该未经批准的游行,此罪获法庭存档。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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