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到康文署请愿 批丢弃家当仅赔百元践踏尊严

2022-04-04 18:14

无家者日前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胜诉,康文署仅须向各人赔偿100元。资料图片
无家者日前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胜诉,康文署仅须向各人赔偿100元。资料图片

通州街公园9名无家者3年前遭丢弃家当,入禀控告康文署,索偿千元至万元,日前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获判胜诉,惟署方仅须向各人赔偿100元。有无家者对裁决感不满,今午(4日)到沙田康文署总部请愿,认为署方象徵式赔偿100港元,是践踏他们的尊严。

社区组织协会陪同无家者在康文署总部外请愿,其间有职员接信。有无家者表示,康文署当日丢弃物品前没有通知他们,如今只赔偿100元,根本不足以重新购买牀褥、衣物等,直指事件是践踏无家者的尊严,对他们的侮辱。

社协批评当局没有给予足够时间,让无家庭者收拾物品,至今亦没有向无家者道歉,要求署方向有关人士道歉,并与他们会面,讨论判决后的跟进工作。社协又指,希望政府能从善如流,于清洁行动开始前一日通知无家者,并改善存放物品的程序,并促请当局制订「无家者友善政策」,向无家者提供储物设施。

康文署回覆查询时指,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判决,康文署决定不会就判决提出上诉。同时,署方会考虑判词,以筹划将来处理类似行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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