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网上帖文促销相机惟货不对办 速递公司不负责消费者投诉无门
2022-03-15 10:19
疫情下市民习惯「留家消费」,一些社交媒体售货专页快闪涌现,利用消费者「执平货」、「唔买走寳」等心态进行促销,即使货物货不对办,消费者亦投诉无门。
张先生看见一则销售德国相机网上帖文,遂按下连结转至销售网页,网页展示德国牌子2,000万像素相机图片,标榜清仓货最后256部,售价498元。张先生信以为真,遂按下「立即购买」并依照指示输入个人资料,货到付款。数天后张先生接获收货短讯,速递员抵达时,张先生曾要求先开箱验货,惟速递员拒绝,指示他签收及付款便离开。张先生拆开货件后,发现该相机既没有任何商标,又没有包装盒、说明书及保养卡,是一件不知名货品。
张先生立即携同货品前往就近B速递公司分店,他强烈要求B速递公司不要将代收货款交予发货商,当时职员只答应将货件退回运货单上之屯门工厦发货地址。张先生曾自行按发货地址查找发货商,惜大厦管理处表示没有他所找的发货商,由于速递公司一直没有具体回覆,张先生决定向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B速递公司书面回覆消委会,称资料显示张先生之退货件已送达该屯门工厦地址,同时澄清该地址并非B速递公司货仓。B速递公司指作为物流公司,不会处理涉及客户与原寄件方公司的交易问题,案中货不对办问题与速递公司无关,建议客户与原寄方公司跟进。消委会曾根据订购相机网页内一个电邮地址发送个案资料及速递公司回覆,惜毫无回音,张先生亦明白此情况难以再作跟进。
更多第5波疫情资讯,请到以下专页浏览(按此)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